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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特羅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個股新聞
代子公司 ENIMMUNE-RMT BIOTECH PTE. LTD.公告董事會決議 通過辦理現金減資案(補充114/05/14重大訊息)...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6/16
2.減資緣由:經與股東共同討論,雙方對於公司經營理念不同,同時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
及維護母公司股東權益,擬辦理現金減資消除股份。
3.減資金額:美金5,162,055元
4.消除股份::45,000,000股
5.減資比率:45%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美金5,5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NA
8.減資基準日: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通過授權指定子公司董事全權處理召集股東會、訂定減資基準日及其他相關
事宜。
(2)此案尚須經子公司EB公司之當地主管機關核准。
(3)本案係擬減除合資股東於111年10月28日經公告以USD 4,500,000所認購之
45,000,000股,亦即45%持股,減資後由母公司百分之百持有EB公司股份,母公司
並承諾於12個月內提供財務支援,以平衡其資產負債情形,並作為未來母公司產品
進入東南亞市場之通路發展與財務交易核心樞紐。
(4)EB公司此次辦理現金減資,係以其現有之可支配現金辦理退還股本,減資金額將自
其權益科目減除,支付後淨值為美金-1,516,714.47元,惟短期內無重大應付帳款
義務,營運資金充足,仍具備良好之資金周轉能力,對安特羅當期合併損益報表無
影響。本次減資已反映於EB公司資產負債表之股東權益項下減少USD 5,162,055,
並於安特羅合併資產負債表之股東權益項下減少USD 1,979,712,係依據當地會計
準則辦理,並經公司會計師確認其適當性。為強化EB公司財務結構,安特羅亦規劃
於未來一年內辦理對EB公司之增資事宜。
(5)當地減資規定說明:
A.按新加坡Companies Act 1967(下稱CA)第78條之B規定,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可透
過作成特別決議方式減少其股本,除公司應有滿足償付能力之要求外,且該決
議及消除股份僅於符合第78條之E規定下生效。
B.現EB公司已按CA第184條以及公司章程規定,於2025年5月14日召集股東特別會議
作成合意減資特別決議,同時由公司董事簽署並發出符合同法第78條之B(3)要求
之償付能力聲明(Solvency Statement)。此處所稱之償付能力聲明,按同法第7
條之A定義,係為公司如擬減少資本時,應由公司董事提出預計將償還既有債務
或提供公司財務援助,使其資產價值不會低於負債價值之聲明文件。
C.EB公司已依CA第78條之E規定向當地主管機關ACRA(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提交特別決議以及償付能力聲明文件,並進入為期6週之
債權人異議期間,待經6週債權人異議期間如無人提出異議,將於成功提交至主
管機關ACRA歸檔後即減資生效。
2025-06-16
By: 摘錄資訊觀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