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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公司基本資料 > 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 個股新聞
個股新聞
公司全名
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個股新聞
項次 標題新聞 資訊來源 日期
1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5-11-10
1.事實發生日:114/11/10
2.發生緣由:
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如下
(1)通過承認本公司修正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2)通過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3)通過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通過補選董事一席案。
(5)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 公告本公司董事解任 摘錄資訊觀測 2025-11-10
1.發生變動日期:114/11/1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緁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鴻益 / 精準健康(股)公司總經理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4.異動原因:
依公司法第197條第3項,法人董事-緁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於股東會召開前
之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內,轉讓持股超過二分之一,其當選失其效力。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4/11/10~117/06/18
7.新任生效日期:NA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缺額之董事席次將於下次召開股東會時補選。
3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摘錄資訊觀測 2025-11-10
1.事實發生日:114/11/10
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3.因應措施:
(1) 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10
(2) 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 發行股數:普通股10,000,000股
(4) 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 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0元
(6) 發行價格:新台幣10元
(7) 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股份總數之10%,
計1,00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
(8) 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9) 原股東認購比例: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90%,
計9,00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之股東持股比率認購,
股東每仟股可認購272.79443802股。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自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
辦理拼湊成整股,其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原股東、員工認購不足及逾期未申
報併湊之部分,授權董事長按發行價格洽特定人認購之。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及償還銀行借款。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嗣後經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其認股期間、認股基準日
及辦理後續等相關事宜,授權董事長另訂及全權處理本次增資相關事宜,如遇有
變動亦同。
(2) 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如因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核定、客觀環境改變或其他事實需要
而須調整修正時,授權董事長視公司實際需要及市場狀況於法令許可範圍內全權
處理之。
4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5-11-10
1.股東會決議日:114/11/1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代表人/李鴻益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請參閱本公司
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議事手冊第9頁。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11/10~117/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5 公告本公司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補選董事當選名單 摘錄資訊觀測 2025-11-10
1.發生變動日期:114/11/10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法人董事:緁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鴻益 / 精準健康(股)公司總經理
4.異動原因:補選董事一席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法人董事:緁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鴻益,
選任時持有4,400,00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NA
7.新任生效日期:114/11/10~117/06/1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摘錄資訊觀測 2025-10-03
1.事實發生日:114/10/03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4年第二次股東臨時會相關事宜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會召開日期及時間:民國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上午十時整
二、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2之1號2樓(大會議室)
三、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會議
四、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1. 累積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報告。
2. 健全營運計劃書執行情形。
3. 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修正113年度虧損撥補表。
(2)承認事項:本公司修正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討論事項:
1. 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2. 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選舉事項:補選董事一席案。
(5)其他議案: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臨時動議
五、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14年10月12日起至114年11月10日止。
7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9-26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0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法人董事盛弘醫藥(股)公司代表人劉慶文/
簡歷:盛弘醫藥(股)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原因:辭職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114/06/19 ~ 117/06/18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3.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最近期股東會補選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4/09/25接獲法人董事辭任書,生效日為114/10/02。
8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更正發生變動日期)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9-26
1.事實發生日:114/09/25
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董事辭任
(1)發生變動日期:114/09/25
(2)選任或變動人員別(請輸入法人董事、法人監察人、獨立董事、
自然人董事或自然人監察人):法人董事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盛弘醫藥(股)公司代表人劉慶文/
簡歷:盛弘醫藥(股)公司總經理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
(5)異動原因:辭職
(6)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
(7)原任期:114/06/19 ~ 117/06/18
(8)新任生效日期:不適用
(9)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1/5
3.因應措施:
本公司將於最近期股東會補選之。
4.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於114/09/25接獲法人董事辭任書,生效日為114/10/02。
9 更正本公司112年度及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8-29
1.事實發生日:114/08/29
2.發生緣由:
更正本公司112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28-32頁及113年度合併財務報告第29-32頁
之部分內容,新增附註無形資產之商譽減損測試相關說明。
3.因應措施:
發布重大訊息說明並將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內容請參見
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0 本公司董事會推選楊弘仁董事續任董事長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6-19
1.董事會決議日:114/06/19
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
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楊弘仁 / 盛弘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楊弘仁 / 盛弘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5.異動原因:任期屆滿,重新選任。
6.新任生效日期:114/06/19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1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新任董事 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6-19
1.股東會決議日:114/06/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董事/盛弘醫藥(股)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人/楊弘仁 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人/劉慶文 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人/汪弘鈞 董事
法人董事代表人/鄭達 董事
法人董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行為,請參閱本公司
114年股東常會議事手冊第8至9頁。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4/06/19~117/06/18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
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2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監察人當選名單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6-19
1.發生變動日期:114/06/1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1)法人董事: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弘仁 / 盛弘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2)法人董事: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張斯綱 / 精準健康(股)公司董事長
(3)法人董事:富邦健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汪弘鈞 / 富邦健康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4)法人董事:富邦健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達 / 富邦健康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
(5)法人董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代表人:不適用
(6)自然人監察人:葉菁雯 / 安準科技(股)公司董事
(7)自然人監察人:蔡志銘 / 銘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1)法人董事: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楊弘仁 / 盛弘醫藥(股)公司董事長
(2)法人董事: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劉慶文 / 盛弘醫藥(股)公司董事暨總經理
(3)法人董事:富邦健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汪弘鈞 / 富邦健康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長
(4)法人董事:富邦健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鄭達 / 富邦健康管理顧問(股)公司董事
(5)法人董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
代表人:不適用
(6)自然人監察人:葉菁雯 / 安準科技(股)公司董事
(7)自然人監察人:張長榮 / 榮揚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董事長
4.異動原因: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
(1)法人董事:盛弘醫藥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弘仁、劉慶文,
選任時持有12,600,632股。
(2)法人董事:富邦健康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汪弘鈞、鄭達,
選任時持有7,796,875股。
(3)法人董事:中華開發貳生醫創業投資有限合夥,選任時持有8,880,445股。
(4)自然人監察人:葉菁雯,選任時持有50,000股。
(5)自然人監察人:張長榮,選任時持有0股。
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1/06/21~114/06/20
7.新任生效日期:114/06/19~117/06/18
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不適用,任期屆滿全面改選。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3 公告本公司114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事項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6-19
1.事實發生日:114/06/19
2.發生緣由:
113年股東常會重要決議如下
(1)通過承認113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通過承認113年度虧損撥補案。
(3)通過董事及監察人全面改選案。
(4)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4 代子公司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重新 訂定合併基準日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5-21
1.事實發生日:114/05/2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原經114年02月0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與本公司及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原合併基準日訂於
114年03月18日,並授權該公司董事長得視合併作業之實際需要調整合併
基準日。
因考量實際作業需求之時程,已於114年3月14日經該公司董事長核定延後
本案合併基準日。
現已確認相關作業之完成時程,故由該公司董事長核決重新訂定本案合併
基準日為114年7月1日。
3.因應措施:
依規定辦理相關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5 公告本公司與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重新訂定合併基準日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5-21
1.事實發生日:114/05/2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原經114年02月0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與持股100%之子公司哈佛健康股份
有限公司及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原合併基準日訂於114
年03月18日,並授權董事長得視合併作業之實際需要調整合併基準日。
因考量實際作業需求之時程,已於114年3月14日經董事長核定延後本案合併
基準日。
現已確認相關作業之完成時程,故由董事長核決重新訂定本案合併基準日為
114年7月1日。
3.因應措施:
依規定辦理相關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6 代子公司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簡易合併案 重新訂定合併基準日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5-21
1.事實發生日:114/05/21
2.發生緣由:
本公司之子公司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原於114年02月06日由該公司
唯一董事同意通過與本公司及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原
合併基準日訂於114年03月18日,並授權該公司唯一董事得視合併作業之
實際需要調整合併基準日。
因考量實際作業需求之時程,已於114年3月14日經該公司唯一董事核決
延後本案合併基準日。
現已確認相關作業之完成時程,故由該公司唯一董事核決重新訂定本案
合併基準日為114年7月1日。
3.因應措施:
依規定辦理相關公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7 更正本公司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部分內容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5-15
1.事實發生日:114/05/15
2.發生緣由:
更正本公司113年度個體財務報告第7頁現金流量表之部分內容。
3.因應措施:
發布重大訊息說明並將更正資料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更正內容請參見財務報告更補正專區。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8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及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2-07
1.事實發生日:114/02/06
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子公司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及
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之簡易合併案
3.因應措施: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4/02/0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
之名稱:
(a)存續公司: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準公司)。
(b)消滅公司: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佛公司)及
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翰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及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哈佛公司及弘翰公司均為本公司持股達100%之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規
定進行簡易合併,本合併案係為組織重整,對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為簡化組織、重整資源、增加管理效率。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集團資源集中,營運成本降低。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
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
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
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
影響評估):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4年03月18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
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哈佛公司及弘翰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均由存續公司(精準公司)依法概括承受之。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
(a)參與合併公司名稱: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健康管理服務業及設備租賃等。
(b)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健康管理服務業等。
(c)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保健品經銷等。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
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
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
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提昇營運績效及
競爭力。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
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a)董事姓名:楊弘仁董事長
(b)自身利害關係:以本公司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哈佛公司及弘翰公司之董事。
(c)迴避或不迴避理由及迴避情形:該董事係受本公司所指派擔任哈佛公司及弘翰
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於本合併案尚無利害關係之衝突,且本合併案係符合
本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故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仍得行使表決權,
無須迴避。
(d)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贊成此合併案,因可達成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
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30)資金來源: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9 代子公司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 簡易合併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2-07
1.事實發生日:114/02/06
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通過簡易合併案
3.因應措施: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4/02/0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
之名稱:
(a)存續公司: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準公司)。
(b)消滅公司: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佛公司)及
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翰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及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哈佛公司及弘翰公司均為精準公司持股達100%之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
規定進行簡易合併,本合併案係為組織重整,對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為簡化組織、重整資源、增加管理效率。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集團資源集中,營運成本降低。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
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
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
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
影響評估):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4年03月18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
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哈佛公司及弘翰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均由存續公司(精準公司)依法概括承受之。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
(a)參與合併公司名稱: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健康管理服務業及設備租賃等。
(b)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健康管理服務業等。
(c)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保健品經銷等。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
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
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
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提昇營運績效及
競爭力。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
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a)董事姓名:楊弘仁董事長
(b)自身利害關係:以精準公司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哈佛公司及弘翰公司之董事。
(c)迴避或不迴避理由及迴避情形:該董事係受精準公司所指派擔任哈佛公司及
弘翰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於本合併案尚無利害關係之衝突,且本合併案
係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故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仍得行使
表決權,無須迴避。
(d)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贊成此合併案,因可達成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
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30)資金來源: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20 代子公司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該公司唯一董事 同意通過簡易合併案 摘錄資訊觀測 2025-02-07
1.事實發生日:114/02/06
2.發生緣由:代子公司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該公司唯一董事
同意通過簡易合併案
3.因應措施:
(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簡易合併
(2)事實發生日:114/02/06
(3)參與併購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
之名稱:
(a)存續公司: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精準公司)。
(b)消滅公司: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哈佛公司)及
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翰公司)。
(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
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及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
(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
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
哈佛公司及弘翰公司均為精準公司持股達100%之子公司,依企業併購法第十九條
規定進行簡易合併,本合併案係為組織重整,對公司股東權益無重大影響。
(7)併購目的:為簡化組織、重整資源、增加管理效率。
(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集團資源集中,營運成本降低。
(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無。
(10)併購之對價種類及資金來源:不適用
(11)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不適用
(12)本次交易會計師、律師或證券承銷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13)會計師或律師事務所名稱或證券承銷商公司名稱:不適用
(14)會計師或律師姓名:不適用
(15)會計師或律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
(16)獨立專家就本次併購換股比例、配發股東之現金或其他財產之合理性意見書內容
(一、包含公開收購價格訂定所採用之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
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二、被收購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
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三、公開收購價格若參考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
該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四、收購人融資償還計畫若係以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
司之資產或股份為擔保者,應說明對被收購公司或合併後存續公司財務業務健全性之
影響評估):不適用
(17)預定完成日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114年03月18日。
(18)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
自合併基準日起,消滅公司(哈佛公司及弘翰公司)之資產、負債及一切權利義務,
均由存續公司(精準公司)依法概括承受之。
(19)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
(a)參與合併公司名稱:精準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存續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健康管理服務業及設備租賃等。
(b)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哈佛健康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健康管理服務業等。
(c)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弘翰健康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消滅公司)
主要營業項目:保健品經銷等。
(20)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
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
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
(21)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
(22)併購完成後之計畫(包含一、繼續經營公司業務之意願及計畫內容。二、是否發生
解散、下市(櫃)、重大變更組織、資本、業務計畫、財務及生產,或其他任何影響公
司股東權益之重大事項):
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提昇營運績效及
競爭力。
(2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24)其他與併購相關之重大事項:無
(25)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
(26)併購交易中涉及利害關係董事資訊(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稱暨其代表人姓
名、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實際或預計投資其他
參加併購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價格、是否參與併購公司之經營及其他投資條件
等情形)、其應迴避或不迴避理由、迴避情形、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
(a)董事姓名:楊弘仁董事長
(b)自身利害關係:以精準公司法人代表人身分擔任哈佛公司及弘翰公司之董事。
(c)迴避或不迴避理由及迴避情形:該董事係受精準公司所指派擔任哈佛公司及
弘翰公司之法人董事代表人,於本合併案尚無利害關係之衝突,且本合併案
係符合本公司及股東之最大利益,故依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6項規定仍得行使
表決權,無須迴避。
(d)贊成或反對併購決議之理由:贊成此合併案,因可達成集團營運資源之整合運
用並簡化組織架構,節省管理營運成本,提昇營運績效及競爭力。
(27)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8)營運模式變更說明:不適用
(29)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不適用
(30)資金來源: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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